如果有人认为自己因种族、肤色、原籍国、性别、年龄、残障或经济状况等受1964年《民权法案》第六章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护的因素而受到排斥或否决,无法从首府地区交通委员会的都会交通规划流程中获益,则可以向交通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方式为寄送书面投诉信至:Executive Director, Capital Region Transportation Council, 1 Park Place, Suite 101, Albany, New York 12205,或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capitalmpo.org。
如欲获得其他语言的相关信息,请联系:518-458-2161。
我们仅在投诉人同意的情况下才会披露其身份。但是,如果没有获得披露投诉人身份和投诉的许可,我们可能无法对投诉指控开展调查。在投诉人同意披露自己的姓名后,我们仅向直接参与调查、处理或提供相关信息来查明投诉实情的人员告知投诉的内容或详情。
交通委员会将向所有投诉人作出回复,并将针对自身拥有管辖权或控制权的所有投诉开展调查。
涉及执行董事的投诉
如果投诉涉及交通委员会的执行董事,则应当在被指控的违规行为发生后30天内向CDTA的平等雇佣机会(EEO)官员寄送书面投诉信,地址:110 Watervliet Avenue, Albany, NY 12206。在收到关于被指控歧视的投诉后,EEO官员将针对是否需要开展完整调查作出初步裁定。如果需要,那么我们会开展调查,并采取预防措施/补救措施。
在调查期间,我们将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可能保密。所有雇员在调查过程中都必须完全配合,如不配合,则可能违反本政策。调查结束后,EEO官员将发布裁定结果。如果裁定出现了违反本政策的行为,那么CDTA将立即采取措施对情况进行补救。被裁定违反本政策的交通委员会雇员可能会遭到纪律处罚,最高包括解雇和/或相关补救措施。
除了交通委员会的程序外(或者如果不执行交通委员会的程序),还可以直接向这些机构提出投诉:联邦公路管理局,地址:FHWA Office of Civil Rights, 1200 New Jersey Avenue SE, Washington DC 20590;联邦运输管理局,地址:Federal Transit Administration Office of Civil Rights, Attention Title VI Program Coordinator, East Building, 5th Floor –TCR, 1200 New Jersey Ave., SE, Washington, D.C. 20590;或者纽约州交通局,地址:ffice of Civil Rights, 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50 Wolf Road, 6th Floor, Albany, New York 12232,或发送电子邮件至:OCR-TitleVI@dot.ny.gov。
所有其他投诉
必须在相关事件发生日期后30个自然日内或者在相关行为的生效日期后30个自然日内提出正式的书面投诉(参见下文步骤2)。如果投诉人因自身无法控制的因素或者其他一些原因(前提是交通委员会的执行董事认可其为充分原因)而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投诉,则时间限制可以延长。
步骤1:(可选)非正式和解
当事人如果希望的话,可以寻求直接与交通委员会的执行董事达成非正式(口头)和解。投诉人应当注意,非正式会面并不计入提出投诉的30个自然日最后期限之内。仅在30个自然日最后期限内提出的正式书面投诉才满足交通委员会关于提出投诉的最后期限要求。
步骤2:提出投诉
当事人向第六章规定的协调员(执行董事)提出书面投诉,从而正式发起投诉程序。
应当用下面的表格提交投诉,并尽可能完整填写,必填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信息、事件发生日期、当事人的身份、导致投诉的计划或服务、基于什么因素出现了歧视行为以及投诉人的签名。如有要求,身患残障的当事人可以用替代格式提出投诉。
交通委员会不会对任何针对自身提出的投诉开展调查,而是会在10个工作日内将此类投诉移交给NYSDOT。
我们会在投诉提出后30个自然日内向投诉人寄送一份书面调查结果,列出关于投诉的事实情况以及相关补救措施。
步骤3:对调查结果提出上诉
投诉人有权对第六章规定的协调员发布的调查结果提出上诉。上诉内容应当包含原投诉内容,并应当说明为什么对调查结果以及任何建议实施的补救措施感到不满意。
CDTA EEO官员会在收到上诉后的六十(60)个自然日内向交通委员会和投诉人提交自己的书面调查结果,列出上诉的事实情况以及相关的补救措施。
该裁定是交通委员会工作框架内的最终裁定。针对投诉的任何进一步措施都必须通过这些机构来实施:联邦公路管理局,地址:FHWA Office of Civil Rights, 1200 New Jersey Avenue SE, Washington DC 20590;联邦运输管理局,地址:Federal Transit Administration Office of Civil Rights, Attention Title VI Program Coordinator, East Building, 5th Floor –TCR, 1200 New Jersey Ave., SE, Washington, D.C. 20590;或者纽约州交通局,地址:ffice of Civil Rights, 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50 Wolf Road, 6th Floor, Albany, New York 12232,或发送电子邮件至:OCR-TitleVI@dot.ny.gov。